按揭 FUNDAMENTALS EXPLAINED

按揭 Fundamentals Explaine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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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地產資訊網 香港凶宅資料庫 - 踢契風險 每日更新, 很齊全啊!!(页面存档备份,存于互联网档案馆)(繁體中文)(简体中文)(英文)

凶宅不限於事故發生的起始地,也包含結果地。因此若跳樓者從A戶跳下,墜落於B戶陽台,那麼A、B兩戶都會成為凶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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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人會想問「凶宅年限」,意即被定義為凶宅的房屋,是否有時間限制?民眾普遍認為凶宅應該沒有沒有時間限制,但在內政部凶宅定義下,只要賣方持有房屋期間沒有發生自殺或凶殺,該房屋就不算凶宅,因此,凶宅只要經過轉手,就不算凶宅,自然就不存在所謂的年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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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賣方律師未能在合理期限前(一般為成交前最少一個工作天),就業權提問作出完滿解答,以及提供令人信納的證據,即或被視作違反了簽訂協議,買方「踢契」成功。

若是房屋內雖死過人,但死亡的原因不是凶殺或自殺就不算凶宅。因此,若是房屋內有人老死、病死或意外死亡,例如睡夢中逝世、心肌梗塞、失足墜樓,就不符合內政部的凶宅定義。因此,一般凶宅認定不包含自然死亡,如老死或病死,或意外死亡,例如吸毒暴斃;且如果命案發生在住宅公共區域,如中庭、停車場、騎樓等也不符合內政部凶宅定義。

凶宅泛指房屋而言,而不是土地。凶宅不論如何轉手買賣,對於凶宅的定義不會因此改變,故買賣凶宅,賣方有告知買方的義務。

而根據現行的實務見解,被認定為凶宅的房屋雖然還是能住人,在效用上並沒有瑕疵,但卻可能造成居住者的心理壓力、或是房市價格上的貶損,屬於價值上的瑕疵。

有關凶宅定義更詳細的說明:凶宅定義為何?跳樓、意外死亡算嗎?內政部凶宅定義一次看!

但近年法院也有採取較寬鬆的見解,認為只要在專有部分內有求死行為,不論死亡地點在自殺現場、送醫途中或送醫後,都可能造成多數社會大眾及居住者的嫌惡情緒,而認為構成凶宅瑕疵。

如果是失足跌倒、突發急病、誤食毒物等無外力介入的意外,並不會使房屋變成凶宅,因為這種事故通常不至於使人產生嫌惡排斥的心理,進而影響房屋交易。相反的,諸如一氧化碳中毒、火災、被人下毒等外部災害造成的死亡,則會構成凶宅。

但要注意的是,基於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的限制,如果要前往警局當地派出所或消防局調閱資料,必須要有屋主隨行才會提供辦理喔!

雖然已有兩則內政部的見解,但該見解並不能拘束法院的判斷。法院在審理凶宅案件時,不一定完全遵照內政部的看法,而會綜合評估個案的實際狀況而定,並時常納入「事故發生經過」、「事故據今時間長短」與「是否會導致房屋價值減損」這一項條件來審酌是否構成凶宅瑕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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